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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清市东瀚镇卫生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榕晋建招[2022]012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

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项

490800

490800

98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响应供应商需具备卫生部门批准医疗卫生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为 服务 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246日起至2022412,每天930-1130,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418930(北京时间)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2418930(北京时间)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清市东瀚镇卫生院

  址:福清市东瀚镇东瀚村后街21号

联系人:林艳

联系方法:13705941371

13.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法:83635908 

1:提交磋商保证金和缴纳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金城支行

   号:100 056 172 350 010 001

   

注:供应商应认真核对帐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报名的项目编号和合同包号,未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包号的将视为保证金未到账。